對學習康復的人來說,ICIDH的應用是非常廣泛的,我們總是在很多地方看見和提及。那么ICIDH到底是什么,其具體內容又又有哪些呢。那么今天咱們就來好好了解一下這個ICIDH。
一、ICIDH的概述
1980年,世界衛生組織推薦了《國際殘損、殘疾與殘障分類》,即ICIDH,可以從身體、個體和社會三個層次反映功能損害程度。一般來說,ICIDH分類適用于:殘疾人,其具體內容包括殘損、殘疾和殘障。下面進行詳細闡述。
二、ICIDH的具體內容
1.殘損:是結構和功能障礙,具體可指各種原因導致的身體結構、外形、器官或系統生理及心理功能的異常,關鍵是干擾了個人正常生活活動,比如咱們常說的關節疼痛、骨折等等??梢哉f是患者器官或系統水平的功能障礙。對此類患者進行評估的話,主要可采用器官、系統功能的評定。如果對其進行治療的話,主要是通過功能訓練從而達到改善功能的目的。
2.殘疾:是活動障礙,具體可指由于殘損的原因使人的能力受限或缺乏,以至于不能在正常范圍內和以正常方式進行活動,可以說是個體或整體水平的障礙。對于殘疾的概念來說,一般可認為是建立在殘損基礎上的,但并非所有的殘損都會造成患者能力的喪失。舉例來說,一個鋼琴家失去一個手指,將失去彈奏鋼琴的能力,但是一個樂團的行政長官失去一個手指就幾乎不會影響其工作。
3.殘障:是參與障礙,具體可指殘疾者社會活動、交往、適應能力的障礙,可包括工作、學習、社交等。其實就是這個人在社會上不能獨立,限制或阻礙了其擔當正常社會角色,并使之處于不利的地位。它被認為是一種環境和社會水平上的障礙,比如生活不能自理、無法就業、無法經濟自立等,都可歸于此類。
希望通過今天的介紹,能讓大家更加了解ICIDH,能對康復的一些重要知識有更深刻的了解!能夠不斷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,不斷進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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